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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導處-111年度 教育部 教師專業審查會調查及輔導 人才庫 招募 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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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資格 :
欲擔任 教師 專業審查會 (以下簡稱專審會 )調查員及輔導員者,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每位 人員 限報名調查員或 輔導員一種身分,以利爾後培訓暨運用。
一、調查員:
(一 ) 曾任專任教師 6年以上, 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 曾任主管機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不適任教師審議小組或專審會之委員。
2、 曾獲主管機關或全國教師會頒發教學專業相關獎項。
3、 曾任主管機關依法令所設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學科中心及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群科中心之研究教師、完成該學科或群科專業知能培訓之種子教師,或國民教育輔導團輔導員。
(二 )教育部培訓之調查專業人員 。

二、 輔導員
(一 ) 曾任專任教師 6年以上,且完成教育部辦理之輔導專業知能培訓,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 曾獲主管機關或全國教師組織頒發教學專業相關獎項 。
2、 曾 任主管機關依法令所設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學科中心及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群科中心之研究教師、完成該學科或群科專業知能
培訓之種子教師,或國民教育輔導團輔導員。
(二 )教育部培訓之輔導專業人員 。

詳參附件。


相關檔案

111年度 教育部 教師專業審查會調查及輔導 人才庫.pdf


發布時間: 2022-06-07 10:19:43
發布單位: 泰興國小教導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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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時間: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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