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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計-函轉苗栗縣政府有關本縣後備指揮部111(112)年度後備軍人「緩召三款、逐召四款」作業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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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有關苗栗縣後備指揮部111(112)年度後備軍人「緩召三款、逐召四款」作業補充說明案,詳如說明。
說明:
一、本府111年7月4日府教務字第1110123964號函諒達。
二、旨案緩召三款申請資格,僅限現職專任教師,尚不包含兼任、代課、代理及實習教師。若有相關疑義,請洽苗栗縣後備指揮部,聯絡電話:037-334384 詹上士。
三、專任教師兼任主任、組長申請緩召三款時,必須檢附實際課表,並註明「本件與原件無訛」與蓋印「承辦人職名章」。




發布時間: 2022-07-21 14:41:00
發布單位: 泰興國小人事室


聯絡電話:037-992852,037-997116/地址:36544 苗栗縣泰安鄉中興村1鄰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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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時間:2024-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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