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圖片

網站地圖

字級設定

國旗圖示 繁體中文(臺灣)


  現在位置:  首頁 / 消息管理 
總務處-「轉縣府函」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本縣縣議會及各鄉鎮市公所與新光人壽保險公司簽訂「團體意外險」續約案,請查照。
首頁 列表 開新視窗 前往友善列印頁面
點擊 複製連結 開新視窗 分享至Facebook平台 開新視窗 分享至LINE 開新視窗 分享至twitter平台

本次續約自114年5月1日至115年4月30日止為期1年。
投保對象︰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本縣縣議會及各鄉鎮市公所正式編制內人員、約聘僱人員、臨時人員暨志工均可投保。
本案保費及理賠內容如下︰
團體意外保險︰本人最低投保金額原為300萬/1,950元/年,調整為300萬/2,250元/年;配偶、子女最高投保金額原為200萬/1,500元/年,調整為200萬/1,700元/年。
傷害住院日額︰本人保額300萬以上/1,000元/日;配偶、子女200萬/1,000元/日。
傷害醫療實支實付︰本人、配偶、子女1萬元。
本團體意外險為一年一契約,本府與新光人壽保險公司於簽訂合約期間內,投保員工退休後,本人其配偶仍可持續參加,續保可至80歲。
以上「團體意外保險」保費一律為信用卡扣款繳納,若第一次扣款未能完成,新光人壽保險公司將以【掛號信件通知】,請同仁多加留意是否如期完成扣款程序。


相關檔案

974821_0078727_114年度員工團體保險計劃書.pdf
974821_0078727_114年度員工團體保險保障內容.pdf


發布時間: 2025-04-21 14:04:15
發布單位: 泰興國小總務處


聯絡電話:037-992852,037-997116/地址:36544 苗栗縣泰安鄉中興村1鄰2號
Copyright (c) 2021 苗栗縣泰興國民小學.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次更新時間: 2026-08-14
  • 無障礙標章AA等級
回頂端